身為一位文案從業人員,多少都會對自己的文字有一份驕傲與信念,尤其在業界滾爬一段時間後,更容易產生「眾人皆醉我獨醒」的自負,或者自大。
在進入《文案的美》之前,我就是這樣的人,因為中文系出身、畢業即任職於廣告企劃公司,更讓我對於自己的文筆產生了迷之自信──我寫的文案一定都是好的,你不喜歡是因為你不專業、你看不懂。
久而久之,我的文案固定成為一種習慣咬文嚼字、賣弄文采的類古典風格。
進入《文案的美》後,開始接收來自創辦人林育聖(以下簡稱阿聖)的知識系統,以有脈絡、有邏輯的方式重新認識「文案」,讓我對於文案撰寫技巧有不同層面的認識。
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認識這個知識系統的大致綱要。
一、文案撰寫的三大提問
當一份由客戶或上司委託的文案任務交派下來,在著手動筆之前,我們需要對這份委託拋出三個問題:對誰說(Who)?說什麼(What)?怎麼說(How)?
阿聖認為,這一串的提問可以決定你的文案面向哪些「受眾」、擁有什麼「目的」、和選擇哪種「表達」,而唯有認知到這些問題的重要性,並且主動發想、定義自己文案的「受眾」、「目的」、「表達」,才能產出足夠嚴謹的文案。
在確認完這些問題的答案之後,才會進入文案撰寫的環節。
二、廣告文案的撰寫技巧
說是文案的撰寫技巧,但其實總結成一句話就是「說人話」。
阿聖在分享知識、授課時最喜歡拋出的一個提問就是:「文案跟文學有哪些不一樣?」
答案是,文案是溝通用的文字,所以文案一定有受眾;文學則可以是自己寫開心、寫滿意的,不一定需要針對受眾的喜好而做出改變。
因此我們在撰寫時需要注意,每一份文案都是有目的、有需要溝通的內容,如果寫出來之後沒人看得懂、或者沒有人能耐心看完,那這份文案就不能稱之為一份好文案。
三、一次說好一件事
廣告文案不是產品的使用說明書或操作手冊,所以不可能、也不應該
面面俱到,因為在受眾看到你的文案之後,我們只有 3 秒左右的時間抓住對方的注意力,所以把握時間喊出一句最關鍵的優勢,才能有效把受眾留下來。
並且,「一次說好一件事」不只是抓住注意力的妥協,更是身為廣告執業人員對於收斂產品特點的鍛鍊方式。
舉例來說,我們今天要撰寫的是一份乾拌麵的食品銷售文案,產品主打的是「吃得到肉的乾拌醬包」,在撰寫時就要緊扣這個訴求去延伸,期間也會提到肉的來源、肉的料理手法或是肉的保鮮方式,但一切的好處都還是要扣回「吃得到肉」,而不能在麵體或小麥的種植技術上大做文章。
在掌握了以上的知識系統之後,原本我寫文習慣文謅謅、甚至文白夾雜的毛病有了大幅的改善。
因為當產品主打快時尚、小清新的風格時,咬文嚼字容易產生閱讀卡頓感,不利於行銷與推廣;而文白夾雜也代表著文案風格的不統一,不利於行文的流暢感。
關於以上知識系統,未來我也將獨立發展出個別的文章說明細節,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關於文案撰寫的技巧,歡迎持續關注《行墨師》,一起在文案寫作的路上並肩成長。
Comments